一、再审 1、研究预判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确定原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确定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及执行情况、管辖法院、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求等。 2、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调取案件全部案卷,进行系统化阅卷;确定原审裁判文书适用的法律以及应适用的法律、其他应考虑的情形。 律师对上述过程进行分析、论证,对申请再审法定事由成立的可能性、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是否具备、原审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改判主张能否成立以及对基本事实的认定错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造成的实质影响等进行明确判断。 3、制定再审诉讼策略、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4、保持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跟踪案件进度; 5、参加再审开庭,提交代理意见; 6、代理参加宣判、领取法律文书。 二、申诉 1、审查申诉期限,确定截止日期; 2、准备相关材料 (1)申诉状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 (3)其他相关材料。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及检察院提出申诉; 4、申请阅卷及会见; 5、申请听证; 6、参与庭审并拿到结案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