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团队,由田咏林、武树明、张晓彤、李金达四人组成,由田咏林担任首席律师,
具体业务范围为:
1、提供法律咨询:提供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全面的法律咨询,包括法律法规、事故赔偿项目、保险理赔项目、计算方法及赔偿额等;
2、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包括代表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处理相关文件和材料,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3、伤残鉴定:可协助或代表当事人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代理事故认定、伤残鉴定、“三期”(误工期、营养期及护理期)鉴定;
4、参与调解:包括代表当事人参与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参与调解,以达成赔偿协议,解决纠纷;
5、民事诉讼:可代理当事人协助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一审和二审诉讼或应诉,参与庭审和辩论;
6、文书撰写:代写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文书,如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
7、刑事辩护:如果涉及交通肇事犯罪,可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担任辩护人,并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为交通肇事罪被害人代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赔偿诉讼;
8、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责任认定不服,可代理提起行政复议或复核;
9、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代理提起行政诉讼;
10、执行程序:包括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法律程序,并在获得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后协助执行相关法律程序。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以下简称醉驾)违法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制定本意见。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正)①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